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六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合作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袁茂发布时间:2023-06-12浏览次数:10


二级学院和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努力为宁波市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根据《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与相关部门合作发布2023年度第六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合作课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合作单位

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市委统战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

二、课题名称、结题要求及资助经费

1.做好网络统战工作的实践路径研究

成果形式:研究报告和决策建议稿

结题时间:2023910日前

资助经费:2万元

2.加强新生代统战成员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研究

结题时间:2023910日前

成果形式:研究报告和决策建议稿

资助经费:2万元

3.法治化营商环境体系研究

成果形式:本课题要求完成2项子报告及决策建议稿:①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价值意涵、现实境遇与优化路径——以宁波市为例;②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机制研究。

结题时间:20231130日前

资助经费:4.5万元

4.宁波市司法所综合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成果形式:研究报告和决策建议稿

结题时间:20231130日前

资助经费:2万元

以上课题的研究内容要求详见附件1。研究报告要求15000字左右,决策建议稿4000字左右。

三、课题性质及管理

1.课题性质:2023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合作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经费管理:课题资助经费由合作部门提供,直接拨付至课题负责人单位。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协议签订后拨付50%经费,结题后拨付剩余经费。

相关成果如在《社科成果专报》刊发并获市领导批示,按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社科院(联)予以5000元到1万元资助。经费拨付和使用严格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要求

1.优先支持前期有较好研究基础,研究团队实力较强的申报人;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所负责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类项目两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3.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http://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

4.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620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材料包括:《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各2份。纸质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联系人:徐凯莉(2907),闫磊(2075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17858151896


科研处

20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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