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哲社规划办工作计划,现就2022年度第二批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年度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锻造社科甬军、多出优秀成果为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创新理论在宁波的实践,坚持以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为宁波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贡献社科智慧。
二、课题类别
分为资助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两类。本次申报不设选题指南,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择题目进行申报。自筹经费课题,须在申报表中填写资金来源,并由提供资金方作出相应承诺。
三、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领域的学术资源和研究能力。
3.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申报项目。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相同内容已列入省级或国家级相关研究课题的。
(2)所负责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类项目两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
四、成果形式、结题方式和资助经费
1.成果形式为决策建议稿、论文或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须在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编发《社科成果专报》上刊发,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论文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内容须与申报表中的课题设计相一致且标注“宁波市社科规划课题成果”。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0000字。
2.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5万元,立项签署协议后拨付50%,课题结题后再拨付剩余50%。
3.结题要求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甬社规办〔2020〕15号)执行。
五、申报办法
1.宁波各高校、市委党校的申报人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上报。
2.本次项目采取网络申报方式,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http://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
(1)校内初审。请申报人员于3月4日前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提交《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同时请各学院(部门)统一提交《汇总表》电子材料(无需纸质材料)。科研部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反馈给各学院,由各学院科研秘书反馈给申报人。
(2)申报人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请各学院(部门)于3月7日前统一将定稿的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科研部,包括申报表、活页、学院汇总表(一式1份)。纸质申报表和活页均一式2份,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联系人(电话):徐凯莉,刘美玲(2075)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人:皇甫霆,15728045708
科研部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