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院“规范化学习型”考核标准表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0-05-17浏览次数:1520
各班团支部、班委会:
为规范“规范化学习型”考核标准表敲章制度,在充分听取同学意见的前提下,现将“规范化学习型”敲章制度调整如下:
参加各类活动的同学必须严格按照该活动通知的时间到场,到场后请按秩序入座,工作人员会统一收卡,在讲座结束后按姓名发放,不可代拿。每人只可持一张卡并只敲一次。活动开始后进场的同学原则上不予以敲章。
备注:晚自修下课前来听讲座的同学可以入场但不再敲章。
本规定自2010年5月4日起正式实施,《“规范化学习型”考核标准》关系到每位同学期末的相关考核,望各班班长认真对待并通知到班级每一位同学,谢谢!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团总支、江南手机app下载安装
会
2010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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